肥西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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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红十字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和方案,依法指导乡镇、社(居)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援助,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三)宣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

(四)积极开展人道主义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并管理全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伍;协助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

(五)依法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六)完成县政府和合肥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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