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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奉献中延续 博爱在现实中传承 --肥西县红十字开展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

来源:肥西县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8年4月3日  浏览次数:1177

    又是一个清明时节。4月1日上午,肥西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红十字志愿者、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施守霞等10余人齐聚合肥市文化陵园共同缅怀纪念追思为医学事业发展、挽救他人生命、为他人带来光明捐献出遗体(器官、眼角膜)英雄们。肥西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赵友红率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向人体器官捐献者默哀,并表示深切的悼念和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的无私奉献和大爱精神。举行缅怀纪念活动,就是为了宣传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激励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和支持。

    近年来,肥西县红十字会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遗体(器官)、眼角膜捐献工作。一是初步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人道主义救助机制。县红十字会经充分调研的基本上出台了《博爱肥西·人道主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为红十字“三救三献”工作做出特别贡献的家庭,适时给予慰问和人道主义救助;二是建立好人礼遇机制。对于实现捐献的志愿者,及时与县文明办、属地政府进行对接,积极宣传采访,推荐参与好人评选。截止目前,捐献者中已评选出全国好人1人,安徽好人1人,合肥好人3人,肥西好人3人,并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县文明委关于肥西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奖励、礼遇、管理、帮扶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相关好人礼遇和救助。三是建立关爱机制。对于实现捐献的家庭,县红十字会做到时刻关注,及时上户,了解实情,开展慰问,在力所能的范围内,帮助其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等,如器官捐献者郝绪东离世后,家中老的老、小的小,无生活来源,及时与社区和属地政府对接,纳入低收入家庭等,将党和政府的关爱及时送到。

    截止目前,肥西县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24人,实现捐献4例;眼角膜捐献志愿者11人,实现捐献9例;实现器官捐献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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